1.帮工中受第三人伤害的情况:
当农民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行为受伤时,通常由第三人承担
侵权责任。
比如,农民在帮邻居修房时,被路过的路人无故打伤,此时路人作为第三人需担责。
若第三人
逃逸或无力担责,而被帮工人此前明确拒绝过帮工,那被帮工人不用承担
赔偿责任,但可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补偿。
例如邻居曾明确表示不用帮忙,这种情况下就符合此情形。
2.帮工中受帮工人侵害的情况:
若农民在帮工中受其他帮工人侵害,帮工人要担侵权责任。
比如帮工过程中,一帮工人故意推搡另一农民致其受伤。
被帮工人承担责任后,若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被帮工人可向其追偿。
3.帮工人自身遭受损害的情况: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受伤,若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不担赔偿责任,但可在受益范围内补偿。
总之,要依具体情况定
责任主体,有争议可协商、调解或
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小朱帮小李修房时,被路过的小胡无故打伤。此前小李明确拒绝过小朱帮工。后小胡逃逸。此外,小静和小丽帮工过程中,小静故意推搡小丽致其受伤。小朱、小丽要求
赔偿,各方就责任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被小胡打伤,应由小胡担责。因小胡逃逸且小李此前明确拒绝小朱帮工,所以小李不担赔偿责任,但可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补偿小朱。
2、小静推搡小丽致其受伤,小静应担侵权责任。小李承担责任后,因小静存在故意,小李可向小静追偿。
3、帮工人自身遭受损害时,若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不担赔偿责任但可补偿,此案件体现了不同帮工损害情形下
责任认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