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来说,员工在因
工伤而获得工伤保险
赔偿之后,公司大多情况下是无需再进行赔偿的。
工伤保险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给那些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上
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救治以及相应的
经济补偿等保障。
比如说,职工在工作时受伤,工伤保险会支付其治疗费用、
伤残津贴等。
2.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
当工伤保险赔偿无法完全弥补员工的全部损失时,公司可能就需要承担一定的
赔偿责任了。
例如,员工因工伤而需要额外支出一些费用,像营养费、康复费等,而这些费用并没有在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内,并且与工伤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公司在相应范围内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3.总之,公司是否需要额外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员工的所有损失都已被工伤保险充分覆盖,公司一般就不用再赔偿;
若存在合理且未被涵盖的损失,公司则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时受伤,工伤保险支付了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但小朱认为自己因工伤还需支出营养费、康复费等额外费用,而这些未在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内,要求公司承担,公司则认为已由工伤保险赔偿,无需再赔,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工伤保险设立目的是给工伤职工提供医疗救治及经济补偿等保障,通常员工获工伤保险赔偿后公司无需再赔。本案中,若小朱的损失已被工伤保险充分覆盖,公司可不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2、当工伤保险赔偿无法弥补员工全部损失,且额外费用与工伤有直接因果关系时,公司可能需担责。若小朱主张的营养费、康复费等合理且与工伤相关,公司可能需在相应范围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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