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泉州市一次性
伤残就业
补助金的具体金额与
工伤职工的
伤残等级密切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1.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补助金月数:
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
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
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
五级伤残18个月,
六级伤残16个月,
七级伤残13个月,
八级伤残11个月,
九级伤残9个月,
十级伤残7个月。
2.本人工资的界定: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3.工资高低的计算标准:
若工伤职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补助金。
若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案情回顾:小朱在泉州市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八级。但在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时,单位认为应按小朱受伤前实际月缴费工资3500元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5000元的60%),小朱则主张应按3000元计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八级伤残对应的补助金月数为11个月。
2、本人工资界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小朱实际月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按照规定应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3000元计算补助金,所以小朱的主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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