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员工上班摔伤的责任承担及
工伤认定相关事宜如下:
1.
责任主体:一般由用人单位负责。
这是因为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
工伤。
比如员工在正常工作流程中,因地面湿滑不慎摔伤,就属于此类情况。
2.用人单位申请期限: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遇特殊情况,像事故情况复杂需进一步调查等,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3.其他主体申请期限: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总之,员工上班摔伤,用人单位要积极履行工伤认定等相关义务,保障员工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公司上班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伤。公司认为小朱自身未注意安全,不应认定为工伤,拒绝为其
申请工伤认定。小朱及其
家属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并申请工伤认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小朱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责任主体一般为用人单位,公司以小朱自身未注意安全为由拒绝认定工伤不合理。
2、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拒绝申请的行为不符合规定。若公司不申请,小朱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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