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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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伤,应首先向当地具备劳动能力鉴定资质的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明确伤残等级。赔偿包括医疗、生活补贴、食宿交通费用、营养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残疾者还需支付辅助器具费、康复训练和后续治疗费。

建筑工地腿部骨折事故的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政策,十级伤残约赔10万元,九级伤残约赔15万元。具体金额受个人月收入、年龄、地域及工伤年度等因素影响,各地标准也不统一。赔偿涵盖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病休工资、膳食补贴及护理费等。因此,每位受害者的赔偿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上下班途中受伤,应首先向当地具备劳动能力鉴定资质的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明确伤残等级。赔偿包括医疗、生活补贴、食宿交通费用、营养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残疾者还需支付辅助器具费、康复训练和后续治疗费。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事故,需满足两个条件方可认定为工伤:一是事故发生在上下班时间;二是非员工自身原因所致。如骑车摔倒或违反交通规则,将不被视为工伤,员工需自行承担后果。工伤认定需经核实,不可随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