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深圳,
工伤企业
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
工伤保险基金参与,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
纠纷处理时也可能发挥作用。
具体如下: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该部门在工伤赔偿中作用重大,负责认定工伤以及确定
工伤等级等相关工作。
工伤职工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相关部门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2.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其资金由企业缴纳,用于支付工伤职工的各项待遇。
认定为工伤后,根据工伤等级等情况,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等。
3.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需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护理费等费用。
4.劳动
仲裁作用:若双方对赔偿事宜存在争议,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会介入。
此时,工伤职工或企业可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纠纷,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深圳某企业工作时受伤,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后被认定为工伤且确定了工伤等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部分待遇,但小朱认为用人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合理,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小朱
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分析: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对小朱工伤进行认定和等级确定,履行了自身职责。
2、工伤保险基金依据工伤等级支付相应待遇,符合相关规定。
3、用人单位应按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小朱认为支付不合理有其诉求合理性。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介入仲裁,能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使纠纷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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