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关于单位因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
工伤而辞退的情况,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单位要辞退此类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定情形。
比如,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既无法从事原来的工作,同时对于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也不具备从事的能力等。
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时,单位的辞退行为才可能是合法的。
2.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辞退劳动者,劳动者拥有相应的维权权利。
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让自己能够继续在单位工作;
或者要求单位支付
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而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
月工资作为补偿。
3.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保存好各类相关
证据,像与单位的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
工资条等,还有医疗证明等,这些在维权时都非常关键。
4.遇到此类问题,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单位工作多年后因病请假治疗,医疗期满后,单位认为小朱无法从事原工作且不能胜任新安排的工作,遂辞退小朱。小朱认为自己能胜任新工作,对辞退决定不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单位辞退小朱,需确认是否真的满足法定情形。若小朱能胜任新安排工作,单位辞退则不合法。
2、若辞退不合法,小朱可要求继续
履行合同回单位工作,或者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
工作年限计算。
3、小朱应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医疗证明等证据,以便维权。
4、小朱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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