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十级
赔偿一般为7个月本人
工资,具体赔偿构成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
工伤职工因工伤致使劳动能力丧失给予的一次性补偿,金额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
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则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标准有所差异。
这里的工资标准,通常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
工伤十级。其
月工资4000元,但所在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8000元。小朱要求按4000元标准计算赔偿,单位则认为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规定工资标准是工伤职工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小朱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4800元计算,7个月补助金应为33600元。
2、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规定,需按当地标准执行,双方应依据规定协商解决相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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