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北京
9级伤残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为9个月的本人
工资。
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以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放8个月。
它是对工伤职工后续
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障。
三、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同样以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也是8个月。
主要是为了帮助工伤职工在伤残后再就业提供一定经济支持。
具体
赔偿金额会因个人工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需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计算。
案情回顾:小朱在北京某工厂工作时受伤,经鉴定为9级伤残。小朱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4000元,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小朱认为工厂应按4000元标准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厂则认为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规定,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应按60%计算,所以工厂主张合理,不能按小朱主张的4000元标准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应以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发放8个月,工厂应按此标准向小朱支付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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