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下班路上受伤是否算作
工伤,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定。
倘若员工遭遇了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比如在道路上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且自身对该事故不负主要及以上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工伤。
另外,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如地铁内;或者乘坐客运轮渡、火车时受到事故伤害,只要本人对事故不负主要责任,也可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是因为员工自身的原因导致摔倒、滑倒等情况而受伤,通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除此之外,当员工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或者收尾性工作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时,同样可以认定为工伤。
比如说,在下班前,由于工作的需要而进行一些收尾性的工作,在此过程中受伤,就符合
工伤的认定条件。
总之,下班路上受伤是否算工伤这一问题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必须结合具体的受伤情形以及
责任认定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全面的判断,才能准确地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案情回顾:小朱在下班路上,乘坐地铁时因地铁急刹车摔倒受伤。小胡认为小朱这应算工伤,小李却觉得小朱自身没注意站稳,应算自身原因导致受伤不算工伤,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受到事故伤害,且本人对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可认定为工伤。小朱在地铁中因地铁急刹车摔倒,并非自身主要责任导致,从这点看应认定为工伤。
2、小李认为是小朱自身没注意站稳,但地铁急刹车是
意外事件,不能将责任归咎于小朱自身,所以小朱此情况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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