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申请享受
工伤工亡保险待遇之际,您通常会被要求向社会保障管理局提交如下必要的资料文件:
首先是
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证明您因工受伤或工亡的重要法律文件;
其次,需要提供能证明您与用人单位的确存在
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还需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以确定您所受伤害的性质和程度;
最后,您还需要提供工亡职工的
身份证明以及工亡职工
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这些都是证明工伤工亡事实以及亲属关系等的关键性
证据,对于您能够顺利地获得保险待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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