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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辞职老板不同意应如何解决

时间:2024.09.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998人
律师解析:
员工有权提出离职申请,但需遵循适当的程序。
对于那些采取非法手段限制员工离职,扣押员工身份证件或阻碍其办理离职手续的雇主,劳动行政部门将下令要求他们限时归还这些被扣留的证件,且可能会面临相关的法律诉讼处罚
关于员工离职的相关规定如下:
员工履行了通知责任之后便可自由地选择离职能否;
员工若希望提前终止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雇主这一决定;
如果是试用期内的员工,仅需提前三天向雇主通知他们的离职决定即可;
此外,员工也可以直接撤回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无须预告任何期限。
如公司存在未能按期、按量支付工资等情况,员工同样拥有立即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力,无需再提前通知。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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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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