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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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协商没个结果,咱还可以找村委、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些地方去公正调解,这样能搞出个客观、权威的解决方案。在仲裁或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得好好提供证据,好支持他们的主张,这样纠纷才能得到妥善解决。这些程序就是为了维护公正,保护双方的权益呀。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畴之内,买受人有权选择通过友善磋商的途径与出卖房屋的当事人共同决定是否终止交易;或者在明确确立了双方协议或法定解除条款后,以恰当的方式向出卖房屋的当事人寄送解除房屋买卖契约的通告,直至该通知抵达收件人处,即依法解除此项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提出退房申请。然而,若未能满足上述的退房条件,交易达成的房屋通常难以进行退货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强制要求退房可能会导致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在购房过程中,若遭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购房者有权申请退房。首先,需与售楼方协商解除合同,并签署相关协议。根据协议,售楼方应退还定金。但如果退房构成违约,定金不予退还。依据法律规定,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未成,售楼方须退还定金。

面对合同纠纷,可通过五种方式解决:协商需双方展现耐心与善意,以公正态度寻求和解;调解依赖双方自愿和第三方中立调解促使和解;仲裁由独立机构依据仲裁条款或协议进行裁决;诉讼则是最后的司法途径,法院公正审理以解决争议。这些方法旨在维护各方利益,达成共识并化解纠纷。

已购入之商品房,原则上可进行退货处理。然而若购房者由于自身行为不当或违反法律规定而解除购房合同,则应依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对卖方负有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