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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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相应的条款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依法维修及补偿损失的请求。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达标导致无法正常交房,或者房屋在正式交付使用之后,经过专业机构的核验被确认其主体结构质量仍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并收回房屋所有权。

新购房产若存质量问题,购买者可与开发商友好协商,限期整改。整改后问题仍未解决,购买者可依法中止合同并向开发商索赔。购房需谨慎,确保权益不受损。双方应诚信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房屋品质瑕疵可通过与开发商磋商、寻求职能部门协助解决。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纠纷,可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评判或向主管部门申诉。若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确保权益得到维护。

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若未果,可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申请权威认定或申诉。若仍无法解决,消费者有权提起司法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涉及房屋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向开发商寻求维修服务,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严重干扰日常生活的,买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如卖方未及时修复或在质保期内推脱,买方可自行修缮,费用及损失由卖方承担。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