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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后上诉法院怎么写诉状

时间:2024.10.18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1169人
律师解析:
1.引言。
在文中起首的地方使用"民事起诉书"或者是"民事起诉状"这两种称呼。
2.阐述诉讼主体。
原告以及被告是诉讼主体中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
如果存在第三方的参与,那么我们也要在文书中明确列出该第三方的信息。
对于个人诉讼主体,我们需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进行详细的描述。
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若实在无法确定具体日期,可大致填写)、住址及联系方式五项内容是必不可少的。
而对于单位诉讼主体,则需注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办公地点)以及联系方式,同时最好能够附加其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附件。
3.提出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应当用数字序号进行分类,每一条都应该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
"的格式进行书写。
此外,目前部分法院可能会要求诉状中还需列出案由。
然而,案由并非强制性要求的部分。
4.陈述事实与理由。
首先需要阐述事实情况(例如遭受了侵权行为),然后再说明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实体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提起诉讼的原因(程序法的相关规定)。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简化流程,对于一些较为简单的案件,也可以选择不详细列举理由,仅写下"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等字样即可。
5.结尾。
在文书的末尾处,需要明确写出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的起诉时间。
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必须包含至少一份由具状人亲自签名(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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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巍律师

山东伟弘律师事务所

唐巍,山东伟弘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2年执业,主要擅长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公司事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近二十年的执业经历,办理了大量民事、经济、刑事案件及大量非诉法律事务,尤其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唐巍律师为人正直,执业过程中,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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