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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什么人当选职工代表

时间:2024.09.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377人
律师解析:
根据规定,被选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者,其必要条件首先便是须与其所在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无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成员必然要充分代表企业全体职工的权益,因此他们所拥有的利益必须与企业的选举单位职工保持一致,唯有如此,才能汇聚各方力量,真正全面准确地代表选举单位的广大职工子。
相应的,如果职工代表与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他/她的代表资格也将自动终止,这一点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时便会立即生效。
然而,若企业无正当理由且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职工代表的劳动关系,则该职工代表的代表资格仍应视为有效。
除了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与企业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两个基本条件之外,一位优秀的职工代表还需满足以下五项要求:
第一,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
第二,本职工作表现出色,责任心强烈;
第三,关注集体利益,行事公正无私,密切联系群众,遵守规章制度;
第四,在广大职工中享有一定的声望;
最后,最好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法律依据: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23条明确规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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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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