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
因工死亡的
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出
工伤认定请求,进而获取
丧葬费用、
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具体而言,丧葬费用标准为六个月之单位所在统筹区域内上年度职工月均
工资水平;而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主要包含以下人员范围:即该名劳动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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