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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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降价引发的违约责任如何界定在探讨和解决地产开发商所采取的价格调整策略是否被认定为实质性违约时,我们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如果这种情况确实导致了购销合同无法如期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或者由于无法避免的外部因素影响而致使合同目标难以达成,那么,购房者将有权利主张解除这份已经签订的交易合同,并且寻求返还已购买的房产。

若购售房屋的买卖合同中存在相关明确规定,便应依据该约定进行相应处理。倘若买卖合同并未对此类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甚至含糊其辞,则当结算时,房屋面积误差比若在3%以内的,仍应当依照之前签订的买卖合同所确定的价格进行实际结算;而若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出了3%的界限,那么购买方(即“买方”)便有权主动提出终结购房合同,或者要求卖方退还之前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

若开发商逾期未交房,购房者能否撤销合同并退款取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若合同明确约定了交房期限和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依约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如无明确约定,购房者需先书面催告开发商,若后者仍未履约,则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作为原告,您需向开发商所在地或合同指定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携带诉讼状、证据及相关文件至法院,完成立案审查。法官将在七日内回复立案结果。若立案成功,法院将启动调查并按法定程序审理,普通程序案件应在六个月内结案,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一)房屋面积误差率在百分之三以内,按实际结算房价款;(二)超过百分之三,买方有权退房并获全额退款及利息。若选择继续履行,误差率百分之三以内由买方补足,超过部分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买方;小于合同面积时,百分之三以内退款,超过部分双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