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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房子转给儿子后能否确认无房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57人
律师解析:
确凿无疑。房产过户乃是指通过转售、购置、赠与、继承遗赠等方式实现房产的所有权变化,并在不动产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房地产权属变更手续。此语意即指所有权的转移过程由甲方向乙方完全过渡。房产过户过程中会存在诸多不同的情况,例如继承性的房产过户、赠与式的房产过户以及二手房过户等等。关于父亲将其名下房产过继给子女的最新相关政策如下:
用出让方式进行过户的主要涉及税费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三大类,然而若房产已使用五年以上则可免除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采用赠与形式过户则需承担个人所得税、契税及公证费用;如选择继承方式过户,则仅需支付公证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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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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