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新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

新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063人
律师解析:
若验楼过程中所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偏离了合同所规定的误差限额的3%以上,然而合同却未对面积计算中的误差问题做出明确规定,那么买方便有权利向发展商提出解除认购合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开发商未能提供齐全的五项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那么其进行房屋销售即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的事实。在此种情形之下,即便购房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之签署购销合同,该合同也被视为无效。所以,在这样的状况下,买方可以依法要求退还已付购房款并同时撤销购房协议。此外,进一步的法律规定指出,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无法在事先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房屋所有权地登记手续,那么购房者同样具备提出解除认购合同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