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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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房协议期满后业主能否无理由要求租户搬离的法律问题探讨在租房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出租方有义务避免以任何无理或违法行为驱使承租方退租。双方应就续签下一任期合同或为搬离预留合理时间等事宜展开协商。任何未经事先协议便恶意搬离租客物品或迫使其搬离的做法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在合同期满之际,作为承租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做出选择,决定是否搬离现址或是与业主洽谈续签租赁协议。

在租赁合约未到期时,房东无权强制要求租户离开。承租方有权与房东协商解除租赁协议,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并追究房东违约责任。若协商无果,可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当二房东逃逸导致房东要收回房屋时,租户应尝试与房东沟通,看能否通过支付二房东所欠的租金、滞纳金等费用来续约。若二房东未将租户支付的租金足额给房东,租户可报警,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房东是否有权驱逐租户,需细致分析。若房东为出售房间要求租户搬离,无法律依据,因租赁关系不因所有权变动受影响。然而,租户拖欠租金且宽限期后仍不付款,房东可依法解除租赁契约,此时租户失去房屋使用权,房东有权驱逐。

租赁协议到期后,房东不得无故驱逐租户。双方应协商确定是否续租或给予合理期限让租户寻找新住所。房东若擅自强制驱逐或搬移租户财物,属违法行为。租户到期应履行迁出义务,选择不续租或及时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