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承揽合同致他人受伤,
责任认定得看情况。
通常,承揽人工作中致第三
人损害,定作人无
侵权责任。
因其用自身设备等独立完成,有自主控制权。
像装修工人失误砸伤路人,装修公司担责。
而定作人若在定作等方面有过错,要担责。
如明知无资质仍选任,或指示不合理
致伤,需按过错分担。
总之,关键在定作人有无过错,有则担责,无则承揽人担。
案情回顾:小许请装修公司装修房屋,装修过程中工人操作失误砸伤路人。路人认为小许作为定作人应担责,小许却觉得自己无过错不应担责,双方就
赔偿责任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装修公司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装修工作,对工作过程有自主控制权。
2、若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小许若不存在明知装修公司无资质仍选任等过错行为,通常不应担责,赔偿责任一般由装修公司(承揽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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