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您与所在企业签署的劳工合同业已抵达终止的终点线之际,且该企业未曾就更新后的协议事项与您进行进一步商榷时,尽管您依旧维持着正常的工作状态,但此时您是完全具备向相关企业提出赔偿诉求的合法权利的。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之后,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与之达成新的协议,则此行为并非明显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然而,如果决定不再续签,那么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关于这方面具体的经济赔偿金金额,根据规定是每劳作满一年就得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需根据实际情形做出判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便劳动者并未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但若劳动者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与用人单位确实存在着真实且有效的劳动关系,并且当劳动者遭受的伤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伤认定的具体规定时,他们仍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要求用人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是不合法的。你想想,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这是他们的权益。要是雇主没和员工签劳动合同,那就是违法了。要是员工想离开,雇主也不能因为没签合同就不给人家工资,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所以,雇主有责任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长和工作量,给人家发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工厂也没有盖章,这样的行为通常会被认为是不符合规定的,会影响到劳动关系的确认和权益的保护。不过呢,我们可以通过工资单、工作证、制服、出勤记录、同事证词这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实际上的劳动关系,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的权益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