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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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若一方违反定金协议,定金是否将被没收的法律问题在此告知阁下,在我们日常所涉及到的二手房房屋交易上,若买方选择退出这场交易,即构成了事实上的违约行为。这时候,作为卖方,其有权拒绝将之前所缴纳的定金退还予买家。

当房屋卖方在收取订金后取消交易,需向买方赔偿两倍订金,因为订金交付即视为购房协议生效。任何一方违约都应遵守定金规定:买方违约则退还定金,卖方违约则支付两倍订金作为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按约履行债务时,定金可折算为款项或收回;若付款方违约,收款方可拒绝返还定金;若收款方违约,则需向付款方返还双倍定金。

当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后,卖方反悔不卖,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支付赔偿金等。同时,如符合法律规定,买方也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建议与中介和卖方沟通协商,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在二手房交易中,若卖方收取定金后反悔,赔偿金一般不超过总房价的30%,但高于10%。中介费因交易未达成而无需支付。二手房合同应包含双方信息、房屋信息、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文。房屋价格可根据面积或每套/幢确定,并附付款进度表。

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签署协议后,买方若有意放弃购买,应首先尝试与卖方协商。协商成功,则双方可共同终止购房合同。若协商无果,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需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这确保了交易的灵活性和公平性,既也维护了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