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故意伤害致
轻伤,
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等。
2.各项赔偿计算方式不同,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误工费算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看护理人员收入和期限,交通费按就医合理费用,营养费依伤情酌定。
3.
赔偿金额依实际情况定,如医疗费发票、误工时长等。
双方能协商就签协议,协商不成可
民事诉讼,法院依
证据和法律判赔偿,弥补伤者
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琐事发生口角,随后小朱将小胡打伤,经鉴定小胡构成轻伤。小胡要求小朱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产生争议。小胡认为应按照自己实际支出的医疗费、因伤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进行赔偿,而小朱觉得赔偿金额过高,不愿按照小胡要求的数额赔偿。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医疗费应根据小胡实际支出计算,误工费按照小胡因伤误工减少的收入确定,护理费依护理人员的收入及护理期限而定,交通费按小胡就医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营养费则根据小胡的伤情酌定。
2、由于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不成,小胡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赔偿数额,赔偿范围会涵盖小胡直接和间接因伤害产生的合理损失,以弥补其因伤害遭受的各项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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