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因用人单位原因致
工伤认定超时,自受伤日起1年内,
工伤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直接向
社保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认定为工伤后,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因职工自身原因超申请期限,一般不能走
行政程序认定工伤。
可走
民事诉讼,以人身
损害赔偿向单位索赔。
需证明伤害在工作中发生,且要留意三年的
诉讼时效。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为其
申请工伤认定。小朱起初未在意,后得知工伤认定事宜时已超过申请期限。小朱认为应由单位承担责任,单位却以超过期限为由拒绝。小朱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形成双方争议。
案情分析:1、此案例存在两种处理情况。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自小朱受伤之日起1年内,小朱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2、若因小朱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小朱一般无法通过行政程序认定工伤,可尝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用人单位
主张权利。不过,小朱需提供
证据证明伤害是在工作中发生,且要注意
民事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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