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单位缴纳
工伤保险的情况:
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职工原工资待遇,通常不超12个月。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约,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
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定。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
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包含本由基金支付的费用,像
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7个月本人工资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3.建议:
及时
申请工伤认定和
劳动能力鉴定,按法定程序索赔。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
工伤十级。其所在单位对于
赔偿问题存在分歧。单位称已缴纳工伤保险,只愿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小朱认为单位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有误,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过低。同时,小朱怀疑单位并未缴纳工伤保险,要求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案情分析:1、若单位确实已缴纳工伤保险,应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为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12个月。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合同的,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2、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小朱可及时申请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法定程序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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