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小班组是否担责要分情况。
若小班组无用工主体资格,按规定,由有资格的发包方担责,此时小班组一般不承担工伤
赔偿责任,毕竟认定
工伤需有
劳动关系或
用工主体责任。
2.若小班组有过错,像没提供必要安全防护、违规指挥作业致工伤,可能要按过错程度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但这不属于工伤
赔偿。
3.多数情况下,工地工伤责任由有资质单位承担,小班组担责情况较少。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的小班组承接了一项工地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组员小朱受了工伤。小班组认为自己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应由发包方负责。但小朱认为小班组在施工时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导致自己受伤,小班组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若小班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依据相关规定,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小班组通常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因为认定工伤需以存在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为前提。
2、然而,若小班组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等导致工伤发生,小班组可能要依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过这并非工伤赔偿责任范畴。就本案来看,需确定小班组是否存在过错来判定其是否承担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