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申请
管辖权的确定规则如下:
一般情况下,
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
社保行政部门负责,这里的所在地通常指注册登记地。
若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经营地都没给职工买
工伤保险,职工受工伤或患
职业病后,可在生产经营地
申请工伤认定。
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受伤,由派遣单位所在地的社保行政部门认定;
若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保,工伤认定也由该地社保行政部门负责。
案情回顾:小许受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小何所在公司工作。工作中,小许不幸受伤。劳务派遣公司认为应在其注册登记地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而小何所在公司则主张应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原来,该劳务派遣公司跨地区派遣
劳动者,且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小许参加了工伤保险。双方就工伤认定管辖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对于劳务派遣员工,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若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且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相应工伤认定应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2、本案中,劳务派遣公司跨地区派遣小许,且已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小许参加工伤保险,所以工伤认定应在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小何所在公司的主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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