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工伤可获7个月本人
工资赔偿,本人工资指
工伤或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与就业
补助金:
标准由各地政府定。
如广东,前者为1个月本人工资,后者为4个月。
3.
停工留薪期工资:
期间原待遇不变,单位按月发,一般不超12个月。
4.
医疗费、康复费:
按实际合理费用,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单位没缴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负责。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
工伤十级。小朱所在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小朱主张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医疗费、康复费等。单位则认为小朱要求的
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因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此赔偿应由单位承担。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若按广东省标准,分别为1个月和4个月本人工资,单位也应承担该赔偿。
3、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医疗费、康复费等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因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也应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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