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因多领取
工伤一次性待遇需退费,通常按多领金额退还。
多领情况有工伤职工情况改变却未及时申报、经办机构核算出错等。
2.职工和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领了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后,
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无需退费。
3.缴纳
社保基数有误致待遇发放问题,需重新核定缴费基数和待遇,多退少补。
具体退费金额由
社保部门核算,要及时和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沟通并提供准确资料。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领取了一次性
工伤待遇。一段时间后,社保经办机构发现小许因情况变化未及时申报,导致待遇多发。同时,用人单位缴纳社保基数也存在错误。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小许退还多领部分,小许认为应按自己理解的方式计算退费金额,双方就退费金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若因工伤职工情况变化未及时申报致待遇多发,需按多领的金额退还。小许存在此情况,应当退还多领部分。
2、若缴纳社保基数有误导致待遇发放问题,需重新核定缴费基数与待遇,多退少补。小许所在单位缴纳基数错误,也应按此原则处理。具体退费金额要以社保部门核算结果为准,小许应及时与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沟通,提供准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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