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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损益的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5.08.16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937人
律师解析:
1.我国交通事故与工伤可获双赔偿,但部分项目适用损益相抵原则。
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支出费用,不能重复赔偿,毕竟是补偿实际损失。
2.工伤的一次性伤残、工亡补助金,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性质不同可分别主张。
3.停工留薪期工资误工费不能同时要,二者都是补偿因伤不工作的收入损失。
4.当事人要收集好证据,按法律程序争取合理赔偿。

案情回顾:

小许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小许因伤住院治疗,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小许所在单位为其申请了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小许认为自己既可以向肇事方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又能向单位主张工伤赔偿,要求重复赔偿全部费用。而单位和肇事方认为部分费用不能重复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我国,交通事故与工伤虽可获得双赔偿,但部分项目遵循损益相抵原则。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支出费用,是对实际损失的补偿,不能因同一损害获得两份补偿,所以小许不能重复主张这部分费用赔偿。
2、工伤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其性质不同,小许可分别主张。另外,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误工费功能类似,是对因伤无法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补偿,不能同时主张。小许应收集好相关证据,按法律程序主张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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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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