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一级
伤残赔偿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
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发放,
一级伤残可获27个月本人
工资。
2.
伤残津贴: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若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基金补足差额。
3.其他待遇:
工伤职工
退休后停发津贴,按规定享受养老待遇,若低于津贴,基金补足。
医疗费等按实际算,
赔偿数额结合工资、政策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工人,在工作中遭遇严重工伤,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公司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但对于
赔偿标准双方存在争议。公司认为应按照当地最低标准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而小朱则认为应按照自己实际工资计算赔偿数额。双方僵持不下,小朱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所以小朱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以其本人工资为计算标准,而非公司主张的当地最低标准。
2、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若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因此,小朱的伤残津贴也应按其本人工资计算,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再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此外,小朱达到
退休年龄并
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若该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同时他还可获得医疗费、康复费等按实际发生计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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