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维权途径:
遇到单位
公积金问题,不用
起诉,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即可。
2.单位义务:
按规定,单位录用职工30日内要办缴存登记及账户手续,按时足额缴公积金是法定义务,有强制性。
3.声明效力:
员工签的自愿放弃声明,因
违法无效。
4.处理结果:
投诉后,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罚款1万到5万,不缴或少缴可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
入职小胡所在公司后,公司要求小朱签署自愿放弃缴纳公积金的声明。小朱为保住工作签署了该声明。工作一段时间后,小朱了解到公积金权益,认为公司不缴纳公积金损害了自己的权益,但公司以其签署声明为由拒绝补缴。小朱决定维护自身权益,不知该起诉公司还是采取其他方式。
案情分析: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录用职工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等手续,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
2、小朱虽签署了自愿放弃缴纳公积金的声明,但该声明因违反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小朱不应起诉公司,而是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管理中心会责令单位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缴或少缴的,可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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