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踝关节活动受限能否
评残,要综合判断,需专业
司法鉴定。
2.受限程度是关键,若明显低于正常,影响行走、负重,评残可能性大。
3.受伤原因不同,
评残标准和流程有别。
工伤按相关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
交通事故参照人体损伤致残分级,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结论。
4.能否评残最终以专业机构鉴定结论为准。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导致踝关节活动受限。他认为自己的情况应该能评定
伤残,便向
肇事方索赔
残疾赔偿金。但肇事方认为仅踝关节活动受限不能直接认定为伤残,拒绝支付这笔
赔偿。双方就小朱踝关节活动受限是否能评上伤残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踝关节活动受限能否评伤残需综合多因素考量。一是受限程度,若小朱踝关节活动度明显低于正常范围,影响日常行走、负重等功能,评残可能性较大。二是受伤原因,此次是交通事故,应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由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结论。
2、仅踝关节活动受限较难直接确定能否评残,需专业机构依据详细检查和相关标准判定,最终应以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来确定肇事方是否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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