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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纠纷的归属是哪个

时间:2026.11.0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1379人
律师解析:
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纠纷归属于侵权责任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之间要是形成了劳务关系,要是提供劳务的一方因为劳务让他人受到损害,接受劳务的一方得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后,若提供劳务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可向其追偿。
要是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身受到损害,双方要按各自过错来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在提供劳务期间,因为第三人行为让提供劳务方受到损害,提供劳务方既能够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能要求接受劳务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在实际司法里,处理这类纠纷时,得先确定提供劳务者和接受劳务者之间存在何种关系,还要明确双方在损害发生时有多大过错。明确这些后,才能确定责任该归谁,以及赔偿的范围有多大。遇到这类纠纷,建议当事人收集好劳务关系、损害事实等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受雇于小许,为其提供劳务。在一次工作中,小朱因小胡的碰撞受伤。小朱要求小胡承担侵权责任,小胡认为应由小许负责。小许则觉得自己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就责任承担和赔偿问题发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小朱和小许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在提供劳务期间,小朱因第三人小胡的行为受到损害,小朱既有权请求第三人小胡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小许给予补偿。
2、小许若给予小朱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小胡追偿。此纠纷需确定小朱与小许之间的劳务关系,以及小朱受伤过程中各方的过错程度,以此来确定最终的责任归属和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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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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