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试用期公司不给缴纳
社保,
劳动者能以此
解除劳动合同并离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从用工当天起就和劳动者建立了
劳动关系,而且要在三十天内为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还要缴纳社保费。试用期属于
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公司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要是公司没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公司要给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看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以公司没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建议用
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同时保留
证据,这样能避免之后可能产生的
纠纷。
案情回顾:小许
入职一家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包含试用期的
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公司未为小许缴纳社保。小许认为公司此举违反法律规定,与公司沟通要求补缴,公司却以试用期无需缴纳社保为由拒绝。小许遂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离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则拒绝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该公司在试用期不为小许缴纳社保的行为
违法。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小许在试用期内,若工作不满六个月,公司应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小许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保留证据,以应对可能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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