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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的时候在单位园区里面摔伤算工伤吗

时间:2026.09.28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1138人
律师解析:
下班在单位园区内摔伤,能不能认定工伤得看具体情况。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做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都应认定为工伤。
要是下班时在园区摔伤,是因为做和工作相关的收尾工作,像搬运工作物品等,这种情况能认定为工伤。还有,在合理下班时间和路线上,因为园区道路有安全隐患,比如路面湿滑、有障碍物,导致职工摔伤,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但要是职工只是在园区正常走路,没干和工作相关的事,摔倒只是因为自己不小心等个人原因,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出了事故伤害,单位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没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申请。

案情回顾:

小朱下班后在单位园区内不慎摔倒受伤。小朱认为园区路面湿滑存在安全隐患,且自己当时正搬运工作所需物品,属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应认定为工伤。但单位认为小朱只是正常行走,摔倒系自身不小心,并非因工作原因,不应认定为工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若小朱确实是在搬运工作所需物品时摔倒,可认定为工伤。
2、在合理的下班时间和路线内,因园区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摔伤,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若路面湿滑情况属实,小朱的摔伤也符合此情形。
3、若小朱仅是正常行走,摔倒原因是自身不小心等个人因素,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小朱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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