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下班坐公交崴脚一般不能
申请工伤。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认定为
工伤。
下班坐公交崴脚,不属于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崴脚大多是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并不是因特定事故引起。只有在交通事故中,职工不承担主要责任,才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
要是能证明公交司机急刹车等公交方过错行为导致崴脚,且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同时职工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就有可能认定为工伤。但单纯崴脚,很难满足
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
如果遇到下班坐公交崴脚的情况,想申请工伤,要先确定是否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条件。若不符合,就无法申请。要是认为可能符合,可收集相关
证据,比如公交公司证明、事故现场
证人证言等,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案情回顾:小许下班乘坐公交车时不慎崴脚,随后小许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认为小许崴脚是自身不小心导致,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小许则觉得自己在下班途中受伤,应认定为工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应当认定为工伤。小许单纯坐公交崴脚,不属于上述事故伤害范畴,一般是自身不小心导致,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
2、若小许能证明公交司机急刹车等公交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其崴脚,且能认定为交通事故,同时小许在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通常单纯崴脚很难满足这些条件。所以,一般情况下小许不能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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