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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时要给经济补偿吗

时间:2026.09.23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080人
律师解析: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要支付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用人单位仅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为由,没经过培训或调岗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任务要求、培训记录、调岗通知等。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在某单位工作两年,近期工作表现不佳,单位领导认为其不胜任工作。单位未对小许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便直接通知小许解除劳动合同。小许认为单位的做法不合法,要求单位给予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单位未经过培训或调岗程序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2、由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小许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小许工作两年,经济补偿应按两个月工资计算,赔偿金则为四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小许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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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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