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员工恶意
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这么处理: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要书面催告员工
签合同,保留好快递单据、员工签收记录等通知凭证。要是员工拒绝签,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
劳动关系,不用
支付经济补偿,但要付实际工作报酬。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还是要书面催告员工签合同。若员工依旧拒绝,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为避免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在
入职环节要明确告知签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完善入职流程,让员工及时签合同。同时,注意留存相关
证据,
劳动争议发生时,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入职某单位后,单位在一个月内书面催告其
签订劳动合同,小何拒绝,单位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了实际工作报酬。后来小许入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时,单位书面催告其
签订合同,小许仍拒绝,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但小许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小何的情况单位处理合法。
2、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小许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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