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判断外派员工意外摔倒是否属于
工伤,要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一般而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
对于外派员工,执行外派工作任务时摔倒受伤,能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这种情况可认定为工伤。像拜访客户途中、外地出差办公场地摔倒等情况就符合。
但要是摔倒发生在非工作时间,例如职工休息时自行外出游玩,或者虽在工作时间但摔倒和工作无关,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若外派员工受伤,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员工或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最终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以其出具的工伤认定结论为准。所以,外派员工及用人单位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按规定申请认定,保障员工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外派员工,在执行外派工作任务时,于拜访客户途中意外摔倒受伤。公司认为小朱摔倒可能是自身不小心,不应认定为工伤;而小朱则认为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小朱在拜访客户途中摔倒,属于在执行外派工作任务时受伤,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这三个条件,应认定为工伤。
2、若用人单位认为不应认定工伤,需承担相应
举证责任。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最终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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