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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试用期是否能提离职

时间:2026.08.0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935人
律师解析:
试用期劳动者可以提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如果劳动者想在试用期离职,要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做能保障劳动者自由择业,也让用人单位有时间安排工作交接和人员调配。书面通知得写清楚离职意愿和预计离职日期等重要信息。通知到达用人单位,三日期满,劳动关系就解除。
要是用人单位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事先告知。
劳动者试用期离职,要按用人单位要求完成工作交接。交接完成后,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比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公司处于试用期,工作一段时间后,他决定离职。小朱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明确表达了离职意愿和预计离职日期。然而,用人单位以工作交接未完成为由,拒绝为小朱办理离职手续。小朱认为自己已按规定通知,且完成了工作交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小朱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表达离职意愿和预计离职日期,符合法律规定。
2、用人单位应给予一定时间进行工作交接和人员安排,若小朱已完成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要求,应依法为小朱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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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佳嫣律师,执业地区为浙江宁波,认证执业律所是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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