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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通过是否要赔偿

时间:2026.07.1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411人
律师解析:
试用期不通过,单位是否要赔偿得看具体情况。通常,试用期内单位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不用给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得拿出充分证据,比如有明确录用条件,且已向员工公示,还有客观考核标准和结果等。
但要是单位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却随意以试用期不通过为由解除合同,那就违法了。这时员工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若不想继续干或合同已无法履行,单位就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员工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所以,试用期内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员工也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依法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应聘到一家公司,签订了包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公司以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公司并无明确录用条件公示给自己,也无客观考核标准和结果,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间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本案中公司未明确录用条件并公示,也无客观考核标准和结果,不能证明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随意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2、小朱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小朱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履行,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小朱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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