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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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涉及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人身权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涵盖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还包括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分别通过特定方式公开再现、传播作品及让公众按需获取作品的权利。

刑事著作权侵权案件赔偿数额需综合多因素确定。若违法所得为四万元,先按权利人实际损失赔偿,损失难计算则按违法所得赔,且赔偿应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若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不能确定,法院依情节判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赔偿。仅知四万工资难定赔偿额,要结合多情况判定。

处理涉嫌侵权作品时,首先要进行侵权判断,考虑独创性、市场影响等因素确认是否符合侵权要件。若构成侵权,可采取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协议;也可申请行政处理,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侵权并给予处罚;还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停止侵权等。

处理著作权权属纠纷及版权侵权,可按四步进行。一是收集作品原件、侵权复制品等证据,证明著作权及侵权事实;二是与侵权方协商,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留存沟通记录;三是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根据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四是以上方式无法解决,可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三年,法院会判决侵权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按实际损失等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