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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时间:2026.06.1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073人
律师解析:
1.订立劳动合同原则上要书面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就得签书面合同,已建立但未签的,要在用工一个月内签。
2.用人单位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要每月付双倍工资;满一年未签,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订立口头协议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一家公司,公司未与小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朱工作了八个月,公司一直未签合同。小朱认为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则觉得不签书面合同也不影响劳动关系,不应支付双倍工资,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该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小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小朱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本案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的规定。所以公司以不签书面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双倍工资的主张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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