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过错死亡获赔金额依具体情况定。
2.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地职工月平均
工资算六个月。
3.
死亡赔偿金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算,60岁以下算20年,60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5年。
4.被
扶养人生活费按当地人均消费支出,依扶养人劳动能力程度计算。
5.
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根据
侵权情况酌定,各地
赔偿标准有别,要结合实际算。
案情回顾:小朱在医院接受治疗时不幸死亡,其
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要求医院进行
赔偿。双方就
赔偿金额产生争议,家属认为应获得高额赔偿,而医院则认为需按照法定标准计算。小朱未满六十周岁,有需要扶养的家人。
案情分析:1、赔偿金额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丧葬费应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因小朱未满六十周岁,应计算二十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根据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因素酌定。同时,各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赔偿标准有差异,需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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