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电瓶车
被撞后
误工费赔偿月数要依具体情况定。
误工费看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2.误工时间由医院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算到定残前一天。
3.伤害轻未致残,按医院建议休息期算;致残则从受伤算到定残前一日。
4.如治疗两月恢复工作且有证明,误工就是两月;致残历经五月定残,误工便为五月。总之无固定标准,结合实际误工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骑电瓶车时被小李驾车撞倒。小朱受伤后,双方就误工费赔偿月数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虽未致残,但医院建议休息三个月,应按三个月
赔偿误工费;小李则觉得小朱实际休息一个月就基本恢复正常活动,不应按三个月赔偿。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误工费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本案中小朱有医院建议休息三个月的证明,从规定上看有一定依据。
2、若小朱未因伤致残,一般应以医院建议的休息期为准来确定误工时间。但如果小李有
证据证明小朱实际休息一个月就恢复正常具备工作能力,那么可能会影响最终误工时间的确定。最终赔偿月数需结合实际误工情况判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