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员工
上下班途中因基础病死亡,公司是否担责要看具体情况。
要是仅仅是基础病自然发作导致死亡,一般不能认定为
工伤,公司通常也不用
赔偿。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只有遭遇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会被认定为工伤,基础病发作死亡不在这个范围内。
但要是基础病发作和工作强度、环境等有关,就可以申请
职业病鉴定。如果被认定为
职业病,就能算工伤,公司要担责,按
工伤待遇进行赔偿,像丧葬
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都得给。
就算不构成工伤,公司可能也得承担一些
非因工死亡待遇,像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金等,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
要是
家属觉得公司有责任,就收集好相关
证据,比如
劳动合同、
病历、考勤记录等,先和公司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案情回顾:小许在上下班途中突然因基础病发作死亡,其家属认为公司应承担责任,要求赔偿。公司则认为这是小许自身基础病自然发作导致,不应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仅因基础病自然发作死亡,通常不认定为工伤,公司一般无
赔偿责任。本案若小许只是基础病自然发作死亡,不在
工伤认定范围内。
2、若小许基础病发作与工作强度、环境等因素有关,可申请职业病鉴定,若被认定为职业病,则可认定为工伤,公司需按工伤待遇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等。
3、即便不构成工伤,公司也可能需承担一定非因工死亡待遇,如支付丧葬补助费等,具体标准各地不同。家属可收集劳动合同等证据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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