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效益不好辞退老员工,
赔偿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性
裁员程序来,得提前三十天跟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听他们的意见,把裁减人员方案报告给劳动行政部门,才可以辞退老员工。这种情况下,公司要给老员工
经济补偿。补偿按老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老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要是公司没按法定程序进行经济性裁员,或者不属于法定裁员情形就辞退老员工,那就是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老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
履行合同;要是老员工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公司就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
赔偿金。
老员工要是遇到这种事,先跟公司商量赔偿的事。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公司工作多年,是老员工。公司因效益不好欲辞退小许。公司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也未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就直接辞退了小许。小许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
违法,要求公司给予合理赔偿,公司却以效益不好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公司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程序进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公司既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也未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在此情况下,小许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若小许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许支付赔偿金。小许可先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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